借錢給親朋好友,存在一定的風險,容易出現賴賬的現象,當然如果親朋好友開口借了,并且知道你這邊也可以借的出來,此時我們應該怎樣才能預防這些風險呢?天誠哈爾濱清賬公司提供如下建議供大家參考:
1、借貸目的要合法。出借人若明知借錢是為了進行賭博、走私、販毒、詐騙等非法活動而借給別人屬于非法借貸。清債公司提醒非法借貸的出借人其債權不受法律保護,而且要受民事、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2、簽訂書面借款協議。借款協議中應寫明出借人姓名、借款人姓名、住址、借款數額、出借時間、還款時間、利息計算及其他雙方約定的合法內容。盡量避免“君子協定(口頭協議)”,否則一旦一方否定,對方就難以舉證。哈爾濱清賬公司建議大額借款的支付應通過銀行轉賬,盡量避免現金支付。
3、逾期還款時應及時起訴。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哈爾濱清賬公司分析說理想的辦法是,當出借人在知道借款人無力還債時應在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使時效中斷。根據《民法通則》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間重新計算。”
4、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保證是由有經濟能力的人以保證人的身份擔保,借款人無能力償還借款時可以要求保證人清償;抵押是以房產等不動產擔保,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質押是將比如車輛等動產交對方保管。哈爾濱收賬公司認為:數額較大的借貸還可請公證機關予以公證,或者委托律師辦理見證手續。
5、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