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律關系如何理解?
一、行政訴訟法律關系的概念
行政訴訟法律關系是指由行政訴訟法所調整的,以行政訴訟主體訴訟權利義務為內容的一種社會關系。
1、行政訴訟法律關系是在行政訴訟法調整之下的行政訴訟主體之間的社會關系。包括法院同行政訴訟當事人或行政訴訟參與人之間的關系,也包括行政訴訟當事人或行政訴訟參與人與人民法院之間的關系。
2、行政訴訟法律關系以行政訴訟主體的訴訟權利和義務為內容。行政訴訟法律關系并不是以訴訟行為與訴訟行為產生的后果為內容,而是以訴訟主體的訴訟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
二、行政訴訟法律關系的主體
行政訴訟法律關系的主體是行政訴訟權利和行政訴訟義務的承擔者,也是行政訴訟法律關系最基本的要素。 行政訴訟法律關系的主體可以分為三類:
(一)法院
(二)行政訴訟參加人行政訴訟參加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訴訟人、第三人和訴訟代理人等。
(三)行政訴訟的其它參與人 包括證人、鑒定人、勘察人和翻譯人員等。
三、行政訴訟法律關系的客體 行政訴訟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行政訴訟法律關系主體訴訟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
1、法院與訴訟當事人之間訴訟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是確定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從而解決行政糾紛。
2、法院與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翻譯人員等其它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是查明案件的事實真相。
四、行政訴訟法律關系的內容 行政訴訟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行政訴訟法律關系主體在行政訴訟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1、人民法院在行政訴訟過程中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2、行政訴訟當事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承擔的訴訟義務。
3、其它行政訴訟參與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和承擔的訴訟義務。
